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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来龙新城标准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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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来龙新城标准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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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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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来龙新城标准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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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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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来龙新城标准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3213211504109901-BD-001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的 来龙新城标准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豫来龙新城。
1.2工程规模: 面积约14.3万平方,总造价约193.2万元。
1.3工 期: 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满两年付清(质保金按区相关文件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违约金。
1.6本工程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厂房内墙及天棚腻子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4年10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27-88280035);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5月12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 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6日9时00分(以宿豫区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里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来龙新城4楼 联系人: 刘锐 联系电话: 0527-808050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 王涛 联系电话: 0527-8448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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