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江苏省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
江苏省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已列入2015年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财政,已落实,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如皋市2015年农村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如皋市搬经镇北二环桥位于如皋市搬经镇北二环路,上跨焦港河,为新建桥梁,相交处桥梁中心桩号为K0+300,焦港河为五级航道,通航45m,净高5m,上底宽36m,侧高3.5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487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1.237m(1985国家基准高程,以下同)。 桥位处现状水面宽度45m,岸口宽度约65m,桥梁中心线与航道中心线夹角为96度。
桥梁孔跨的布置在考虑通航净空要求的前提下,考虑桥头尽快接地,桥梁主桥采用35+55+35m的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两侧引桥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全桥跨径组成为(2-20)+(35+55+35)+(2-20)=205m。 监理服务期36个月。
本次招标项目每一合同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招标范围为: 合同段号 招标范围 RGJL1501 如皋市搬经镇北二环桥(不含支座、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和普通钢筋混凝土桥面板的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业绩要求: 近5年(2010年1月1日以来,下同)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RGJL1501合同段指最大单跨跨径大于50米桥梁工程,下同),以经过招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部监道路桥梁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监代表或监理组组长(均含副职)。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其他要求:
A、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监理员具有江苏省交通厅颁发的监理员证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试验室主任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试验室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无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并获得发包人的同意且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提供签署的委托合作意向书。 对超出资质范围的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检测进行。
D、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自有试验室时试验室主任应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2日9: 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地址: 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投标人,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建行营业部,账号: 3200164723605251330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 0513-87539026 联 系 人: 刘S 招标代理: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 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 0513-85156010、15062743876 传 真: 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 @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