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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染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邀请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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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染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邀请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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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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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印染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邀请函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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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以宜市经信发【2012】56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市经信发【2015】3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省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印染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盐坪坝 实施时间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增高温高压筒子纱染缸一台、170KW射频烘干机两台及其配套设施。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印染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采购标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销售能力;②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账为准),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在凭证注明该工程名称);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2015年05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05月12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省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分行营业室 账 号: 231450211902420024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货物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640.00 12.80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5月1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四川省宜宾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道东段2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400925 传 真: 0831-2400925 电子邮件(E-mail): 550312302@ 2015年05月07日(公章) "相关资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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