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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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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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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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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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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新建工程由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财政和自筹,现已落实。 现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射阳县兴桥镇境内; (2)、工程内容: 兴桥镇兴盛大道新建,四级公路标准; (3)、项目规模: 工程总投资额约370万元;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1个标段,兴盛大道(4.10km*5.5m);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90个工作日。 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2014年11月-2015年04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 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六、工程付款方式: 0: 5: 3: 2模式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7.4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4、“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 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 号: 1109630109000158558 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6、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 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 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3)、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联系人: 于广胜 (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 0515—82396891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购买地址: 射阳县红旗路58号红旗桥综合楼508室、联系电话18036303862)。
联 系 人: 刘凤鸣 地址: 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91461882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翔 地址: 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 联系电话: 18036303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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