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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汤阴县永通河伏道侯庄至小贺屯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阳市汤阴县永通河伏道侯庄至小贺屯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3]21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SL2015JL028 / SL2015SG028 2.1项目名称: 安阳市汤阴县永通河伏道侯庄至小贺屯段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为汤阴县永通河伏道侯庄(桩号9+700)至小贺屯(桩号18+300),长8.6公里。
2.3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清淤疏挖8.6公里,两岸新建堤防5.31公里、加固堤防7.6公里,两岸岸坡护砌长2.66公里,支沟口护砌4处、长0.89公里,新建穿堤防涵闸6座,拆除重建桥梁4座、扩建1座,维修拦河闸1座。
2.4资金 中央投资及地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监理为1个标段, 施工分为5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标段: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施工标段(详细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1标段: 桩号9+700-11+623,河道清淤及河槽疏挖、河道填筑护砌、桥梁拆除重建、涵管涵闸改造维修; 第2标段: 桩号11+623-13+500,河道清淤及河槽疏挖、河道填筑护砌、桥梁拆除重建、涵管涵闸改造维修; 第3标段: 桩号13+500-14+600,河道清淤及河槽疏挖、河道填筑护砌、桥梁拆除重建、涵管涵闸改造维修; 第4标段: 桩号14+600-16+350,河道清淤及河槽疏挖、河道填筑护砌、桥梁拆除重建、涵管涵闸改造维修; 第5标段: 桩号16+350-18+300,河道清淤及河槽疏挖、河道护砌、涵管涵闸改造维修、房屋工程。
2.6.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每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1.5 2012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河道整治或治理工程); 3.1.6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1.7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 进行备案, 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3.1.8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2施工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 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河道整治或治理工程); 3.2.5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应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3.2.7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4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 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河南省水利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汤阴县水务局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13700712001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 18804708222 水行政监督部门: 汤阴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 0372-6213493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2-3387729 2015年5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