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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精神病院门诊楼及住院楼吊顶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盱眙县精神病院门诊楼及住院楼吊顶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根据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盱眙县精神病院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盱眙县精神病院门诊楼及住院楼吊顶工程; 1.2项目地点: 原第三中学校区(黄牌街); 1.3工程规模: 吊顶总面积1800平方米; 1.4 承包内容: 工程施工; 1.5工期要求: 50个日历天; 1.6质量要求: 合格。
2.报名须知: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2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同时提供网上的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的证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2.4投标人承诺的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2.2.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 2.2.6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2.7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2014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的证明材料; 2. 2.8根据淮安市有关规定,盱眙县外施工企业(外省企业须先办理省外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必须到盱眙县建工局办理进盱注册备案手续后,持盱眙县建工局签发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盱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盱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注册备案要求(《外地施工企业进盱注册备案申请表》)请到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根据《关于调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方式的通知》(淮检发(2014)83号)相关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在资格审查通知书(资格预审)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查询,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如被查询单位或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被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
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代表、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关费用: 投标报名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 />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招标人设投标最高限价,具体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报名时间、地点: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7.付款办法: 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7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竣工审计结束依据结果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8.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田玲 0517-88220123 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 盱眙县精神病院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