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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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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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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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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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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编号: YLGGG20152003-QT)(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投资[2015] 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 15B13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本级财政拨款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 建设规模: 贵港市覃塘区平田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即对覃塘区覃塘镇平田屯72栋居民房屋进行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屋面、窗体、墙体及房屋排气、排水等进行拆除、修建、改造,同时对房屋外立面进行墙漆施工及部分房屋外立面进行贴砖处理等,项目总投资约630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为630万元。
要求工期: 定额工期: 230日历天,要求工期: 196日历天。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 5 月8日至2015年 5 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在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 有效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开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后),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8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75-472150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 地 址: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李景全 联系 人: 黄乐忠、廖喜平 电 话: 0775-4861515 电 话: 0775-4569690、4565100 传 真: 0775-4861013 传 真: 0775-4564468 电子邮箱: qtjs4723318@ 电子邮箱: yunlong_gg@ 网 址: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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