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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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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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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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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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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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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 项目编号: XPRG2015100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贵港市城区沙江截污工程(XPRG20151003) 建设地点: 贵港市城区沙江(市公安局东北侧)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管网2602米(其中D800管280米,DN400管2322米)。
工程招标控制价: 叁佰柒拾壹万伍仟柒佰伍拾伍元玖角叁分(¥3715755.93元)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定额工期: 90日历天 要求质量: 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5年05月07日 08:00至2015年05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 ¥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壹仟元。 【备注: 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 图纸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须经财政评审确认后)。
9.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港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贵港分公司) 邮编: 537100邮编: 537100 联系人: 黄颂联系人: 戈伟梅 电话: 0775-4582906电话: 0775-4556706 传真: 传真: 0775-45567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gxinpan@ 开户银行:
账号: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 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贵港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 黄颂0775-4582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戈伟梅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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