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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塑胶运动场地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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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塑胶运动场地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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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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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15年塑胶运动场地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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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015 年塑胶运动场地工程 一、 招标条件 为改善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质量,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和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的《 2015 年江苏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 和苏教体艺【 2015 】 2 号文件 精神,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滨海县教育局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15 年塑胶运动场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相关学校新、老校园内 2. 工程规模:
一标段: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校区)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界牌镇中心小学新校区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育才小学(洪林小区) 200 米塑胶运动场地、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 200 米塑胶运动场地; 二标段: 滨海港镇中心小学(新校区)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工程、滨海县淤尖中学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工程、八滩镇八滩实小(分校区) 300 米塑胶运动场地工程、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 200 米塑胶运动场地工程、东坎镇新安小学(新安大道新安小区) 200 米塑胶运动场地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本公告共划分成 2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GBH201505073251144164 | 一标段: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滨海县实验小学、界牌镇中心小学、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育才小学、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塑胶运动场地工程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20 日历天 | GBH201505073251144165 | 二标段:
滨海港镇中心小学、滨海县淤尖中学、八滩镇八滩实小、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东坎镇新安小学塑胶运动场地工程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2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符合苏教体艺【 201 2 】 23 号、苏教体艺【 201 3 】 7 号、苏教体艺【 201 4 】 15 号文件入围的 50 家 企业,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1. 省外投标企业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2.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 以被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更换; 3.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来连续 6 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 4.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 必须具有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已竣工的规模不小于 200 米的塑胶运动场地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面层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 2. 领取地点 /> 3. 招标文件价格: 售价¥ 305.00 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6 月 2 日 9:00 时。
六、 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 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 、 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缴纳, 投标人无论参加几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 币 贰拾万元 (单位: 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 转账、电汇、银行汇票。
收款账户为:
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 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 ,账号:
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付款方式:
基层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30%工程款;场地塑胶面层、人造草坪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再付30%工程款(其中中标人须将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纸完整移交给发包人,否则不予拔款);经审计增减部分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之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再付20%工程款;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时再付18%工程款;余款2%作为塑胶面层质量保证金,待8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无息)。
工程付款中工程款是指中标价中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费用的价款。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100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 扣 0.5 分,每低 1% 扣 0.2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1-3 中标候选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注: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报价≥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报价≥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 C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 96 % 、 97 % 。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报价≥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报价≥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即最高投标限价) B , Q1 、 Q2 为权重系数。 则 : 评标基准价 C =A × K1 × Q1+B × K2 × Q2 Q1=1-Q2, Q2 取值 30% 、 31% 、 32% 、 33% 、 34%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 96 % 、 97 % ; K2 的取值为 90 % 。
Q2 、 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注: 评标基准价 C 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若某投标单位在之前标段(开、评、定标均按标段顺序号)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凡被推荐为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其它标段均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除不可抗力外,中标候选人拒不执行上述条款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 /> ) 上发布。
九、监督管理机构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
0515-84198006 ,传真:
0515-84198978 。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海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育才西路 1 号 地 址:
联 系 人: 陈其宝 联 系 人:
陶正华 电 话:
13851116158 电 话:
0515-84198996 传 真:
传 真:
0515-8419899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SDL208@ 2015 年 5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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