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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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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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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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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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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LHPZB2015—JL02号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教学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字【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改造薄弱校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 新建。
2.2工程规模(招标内容): 总建筑面积5213.96㎡(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 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范围监理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与资金落实情况: 国家改造薄弱校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 永吉县口前镇越山路南侧,兴华街西侧。
2.6 施工监理工作计划于2015年5月3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预计监理服务期为11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 00时至4: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平安二区16号楼A座一楼)由投标代理人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分截止,地点为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2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主要监理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上限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吉县第三十五中学 地 址: 永吉县口前镇越山路南侧,兴华街西侧。
邮 编: 132200 联 系 人: 赵东 电 话: 1380444115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平安二区16号楼A座一楼 邮 编: 132200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13596373236 传 真: 0432-64238504 日 期: 2015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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