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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邱县公安局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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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邱县公安局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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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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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邱县公安局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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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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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邱县公安局天网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GZ2015-0176 采购人名称: 邱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邱县振兴路1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女士 189316039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文玺 139310368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邱县天网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必须能够和市局系统联网);主城区新建设100个200万高清室外枪机摄像机;局中心设备扩容平台一套;IPSAN存储设备一套。
资金专项资金、财政拨款 项目实施地点: 邱县县城内 项目工期: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简要技术要求: 1、省市县联网;2、接入现有平台,保存日期达30日;3、满足日后实现云存储需求(现有设备不更换);4、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总体性(平台、大屏、卡口、监控)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3)投标方须保证对所投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测试,实现与原有平台无缝对接,以保证系统升级和兼容性。
(4)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前端设备必须与存储、服务器等设备为统一品牌。
二、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吊车、网络工具包、溶纤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安装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3)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是代理商可提供厂家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2人或以上技术人员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区发展服务中心215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经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包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开标地点: 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10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 18931603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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